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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第1750862号“LOVE COR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044683号
2025-02-27 00:00:00.0
| 申请商标 | 引证商标 |
G1750862 |
申请人:love corn usa, inc.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50862号“love cor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78102号“爱 q”商标、第7104370号“爱+”商标、第10338028号图形商标、第15402249号“向阳小柒 爱 谦及图”商标、第15883373号“鱿 love”商标、第18793785号“爱艺园 爱 ai yi yuan及图”商标、第20287286号“爱7”商标、第37577531号图形商标、第42925442号“lovelovelove”商标、第44985732号“贤哥 love”商标、第48790654号图形商标、第15100161号“love·岛”商标、第26042905号“查弗 try to love及图”商标、第34733108号“猴嘻范 love及图”商标、第34809035号“猴嘻范 love及图”商标、第9073993号“love nutrition master及图”商标、第44853606号“love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共存于市场,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前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50862号“love cor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78102号“爱 q”商标、第7104370号“爱+”商标、第10338028号图形商标、第15402249号“向阳小柒 爱 谦及图”商标、第15883373号“鱿 love”商标、第18793785号“爱艺园 爱 ai yi yuan及图”商标、第20287286号“爱7”商标、第37577531号图形商标、第42925442号“lovelovelove”商标、第44985732号“贤哥 love”商标、第48790654号图形商标、第15100161号“love·岛”商标、第26042905号“查弗 try to love及图”商标、第34733108号“猴嘻范 love及图”商标、第34809035号“猴嘻范 love及图”商标、第9073993号“love nutrition master及图”商标、第44853606号“love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共存于市场,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前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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