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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44657号“ROBOUGG”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1)商标异字第0000031323号
2021-03-09 00:00:00.0
异议人:德克斯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河南源欣利业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异议人德克斯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河南源欣利业服装销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4期《商标公告》第38844657号“ROBOUGG”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ROBOUGG”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皮带(服饰用);成品衣;针织服装;皮衣;围巾;帽;服装;袜;鞋(脚上的穿着物);手套(服装)”等。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领土延伸指定至中国获得保护的第G1037027号“UGG”商标、以及在先注册第880518号“UGG”商标和第8044747号“UGG”商标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防水服;舞衣;足球鞋;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袜;手套(服装);围巾;服装带(衣服);浴帽”等。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引证商标英文“UGG”,且未形成新的固定含义及显著差别,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8844657号“ROBOUGG”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河南源欣利业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异议人德克斯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河南源欣利业服装销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4期《商标公告》第38844657号“ROBOUGG”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ROBOUGG”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皮带(服饰用);成品衣;针织服装;皮衣;围巾;帽;服装;袜;鞋(脚上的穿着物);手套(服装)”等。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领土延伸指定至中国获得保护的第G1037027号“UGG”商标、以及在先注册第880518号“UGG”商标和第8044747号“UGG”商标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防水服;舞衣;足球鞋;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袜;手套(服装);围巾;服装带(衣服);浴帽”等。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引证商标英文“UGG”,且未形成新的固定含义及显著差别,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8844657号“ROBOUGG”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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