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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47955号“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24593号
2025-03-21 00:00:00.0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青年人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四川遵宏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四川遵宏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7期《商标公告》第73447955号“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人事管理咨询;确定工人综合技能和其他职位要求的工作分析服务;职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咨询;职业介绍所”。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502620号“小天才”、第61084198号“天才购”、第61081549号“天才选”、第64348102号“天才心”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为他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虽然属于类似服务,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若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447955号“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深圳青年人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四川遵宏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四川遵宏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7期《商标公告》第73447955号“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人事管理咨询;确定工人综合技能和其他职位要求的工作分析服务;职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咨询;职业介绍所”。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502620号“小天才”、第61084198号“天才购”、第61081549号“天才选”、第64348102号“天才心”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为他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虽然属于类似服务,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若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447955号“天财企服TIANCAIQI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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