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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72201号“九九好美康”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73201号
2024-10-10 00:00:00.0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腾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九九盛荣(上海)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权大师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九九盛荣(上海)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53期《商标公告》第72172201号“九九好美康”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九九好美康”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为推销优化搜索引擎;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6434243号“999及图”、第9642989号“999”、第9642905号“三九医药999及图”、第29961402号“今维多999”、第9642924号“三九健康SANJIU HEALTH999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户外广告;商业管理辅助;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复印;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等服务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特点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的“999”等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鉴于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该商标整体具有一定差异,故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2172201号“九九好美康”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腾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九九盛荣(上海)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权大师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九九盛荣(上海)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53期《商标公告》第72172201号“九九好美康”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九九好美康”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为推销优化搜索引擎;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6434243号“999及图”、第9642989号“999”、第9642905号“三九医药999及图”、第29961402号“今维多999”、第9642924号“三九健康SANJIU HEALTH999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户外广告;商业管理辅助;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复印;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等服务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特点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的“999”等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鉴于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该商标整体具有一定差异,故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2172201号“九九好美康”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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