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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358791号“图形”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24776号
2022-10-08 00:00:00.0
异议人: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涌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熊葛军
异议人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熊葛军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59期《商标公告》第56358791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成品衣;婴儿全套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袜;手套(服装);围巾;皮带(服饰用);婚纱”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357177号“图形”商标、第2018929号“THE NORTH FACE及图”商标、第5357180号“THE NORTH FACE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T恤衫;衬衫;上衣;运动衫;运动裤;裤子;装有侧拉链的裤子;短裤;长裤;牛仔裤;背心;女式服装;游泳衣;游泳裤;鞋;运动鞋;跑步鞋;登山鞋;徒步旅行用鞋;拖鞋;登山用拖鞋;靴;旅行靴;徒步旅行用靴;雪鞋;木底鞋;便鞋;帽;头带(服装);班丹纳方绸(围脖儿);围巾;耳带;御寒耳罩;巴拉克拉法帽;帽檐;无檐小便帽;服装带(衣服);头饰(服装);针织紧身衣;马裤;滑雪服装;婴儿服装;防水服装;化妆舞会用服装;体操鞋;领带;滑雪靴;长袜;服装绶带”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图形部分的构图设计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近,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在本案中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的请求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6358791号“图形”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上海涌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熊葛军
异议人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熊葛军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59期《商标公告》第56358791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成品衣;婴儿全套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袜;手套(服装);围巾;皮带(服饰用);婚纱”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357177号“图形”商标、第2018929号“THE NORTH FACE及图”商标、第5357180号“THE NORTH FACE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T恤衫;衬衫;上衣;运动衫;运动裤;裤子;装有侧拉链的裤子;短裤;长裤;牛仔裤;背心;女式服装;游泳衣;游泳裤;鞋;运动鞋;跑步鞋;登山鞋;徒步旅行用鞋;拖鞋;登山用拖鞋;靴;旅行靴;徒步旅行用靴;雪鞋;木底鞋;便鞋;帽;头带(服装);班丹纳方绸(围脖儿);围巾;耳带;御寒耳罩;巴拉克拉法帽;帽檐;无檐小便帽;服装带(衣服);头饰(服装);针织紧身衣;马裤;滑雪服装;婴儿服装;防水服装;化妆舞会用服装;体操鞋;领带;滑雪靴;长袜;服装绶带”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图形部分的构图设计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近,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在本案中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的请求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6358791号“图形”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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