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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37796号“ALISOF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014778号
2025-01-20 00:00:00.0
申请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原申请人: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0437796号“ALISOF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我局审理本案时,申请商标经核准已转让至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名下,申请商标与第5315039号商标、第6927042号商标、第12127702号商标、第25867412号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故申请商标与前述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0437796号“ALISOF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我局审理本案时,申请商标经核准已转让至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名下,申请商标与第5315039号商标、第6927042号商标、第12127702号商标、第25867412号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故申请商标与前述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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