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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62618号“鲁班兄弟 Luban brothers decoration Co.,lt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1]第0000105413号
2021-04-22 00:00:00.0
申请人:云南鲁班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惠州智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8962618号“鲁班兄弟 Luban brothers decoration Co.,ltd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18561号商标、第5718774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及呼叫上有所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惠州智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8962618号“鲁班兄弟 Luban brothers decoration Co.,ltd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18561号商标、第5718774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及呼叫上有所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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