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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62514号“东方好礼”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167227号
2025-06-11 00:00:00.0
申请人:上海凯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彼得鼠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262514号“东方好礼”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231622号“东方好味”商标、第7802247号“东方有礼”商标、第33894655号“东夷好礼”商标、第41830980号“泰好礼”商标、第34092836号“东方”商标、第63492222号“东方巧礼”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近似商标。各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尚不确定。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销售合同及发票、相关购买者评价、荣誉资质证书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
1.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一、五、六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二至四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至四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故引证商标二至四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文字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文字在呼叫、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蔬菜罐头;食用油;蛋”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核定使用的“蛋;食用油;水果罐头”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述商标若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故在上述复审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干食用菌”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在上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相区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蔬菜罐头;食用油;蛋”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委托代理人:重庆彼得鼠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262514号“东方好礼”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231622号“东方好味”商标、第7802247号“东方有礼”商标、第33894655号“东夷好礼”商标、第41830980号“泰好礼”商标、第34092836号“东方”商标、第63492222号“东方巧礼”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近似商标。各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尚不确定。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销售合同及发票、相关购买者评价、荣誉资质证书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
1.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一、五、六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二至四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至四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故引证商标二至四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文字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文字在呼叫、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蔬菜罐头;食用油;蛋”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核定使用的“蛋;食用油;水果罐头”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述商标若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故在上述复审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干食用菌”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在上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五、六相区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蔬菜罐头;食用油;蛋”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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