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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480800号“IN VALOE”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36532号
2025-04-27 00:00:00.0
异议人:法雷奥
委托代理人:北京磐华捷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济南古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异议人法雷奥对被异议人济南古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4期《商标公告》第76480800号“IN VALO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IN VALOE”指定使用在第6类“金属垫圈;金属螺栓;金属铆钉;五金器具;金属螺母;金属卡扣”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领土延伸指定至中国受保护的第G1681041号“VALEO”、第G870058号“VALE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钉子和螺丝;金属环”等。被异议商标中的“VALOE”与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近。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本案中,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侵犯了其在先的字号权,并且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等异议理由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480800号“IN VALOE”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磐华捷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济南古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异议人法雷奥对被异议人济南古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4期《商标公告》第76480800号“IN VALO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IN VALOE”指定使用在第6类“金属垫圈;金属螺栓;金属铆钉;五金器具;金属螺母;金属卡扣”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领土延伸指定至中国受保护的第G1681041号“VALEO”、第G870058号“VALE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钉子和螺丝;金属环”等。被异议商标中的“VALOE”与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近。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本案中,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侵犯了其在先的字号权,并且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等异议理由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480800号“IN VALOE”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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