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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181461号“XUE Y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42007号
2025-05-19 00:00:00.0
异议人:雀巢产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顺城凯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东指护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雀巢产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东指护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9期《商标公告》第76181461号“XUE Y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XUE YU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鲜花;活动物;动物食品”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G813515号“PURINA及图”国际注册商标、第180092号“图形”、第4932739号“普瑞纳 至爱宠物,至情呵护及图”、第29307421号“普瑞纳 至爱宠物,至情呵护PURINA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31类“植物;活动物;动物食品”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图形部分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之图形在造型特征、整体外观上相近,如予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异议人在先商标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无需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审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181461号“XUE Y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顺城凯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东指护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雀巢产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东指护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9期《商标公告》第76181461号“XUE Y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XUE YU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鲜花;活动物;动物食品”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G813515号“PURINA及图”国际注册商标、第180092号“图形”、第4932739号“普瑞纳 至爱宠物,至情呵护及图”、第29307421号“普瑞纳 至爱宠物,至情呵护PURINA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31类“植物;活动物;动物食品”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图形部分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之图形在造型特征、整体外观上相近,如予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异议人在先商标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无需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审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181461号“XUE Y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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