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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912519号“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90052号
2024-12-04 00:00:00.0
异议人一: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众云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
委托代理人:中商和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潇湘原味餐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标汇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民福居酒楼对被异议人北京潇湘原味餐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4912519号“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馆;咖啡馆;提供野营场地设施;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等。
异议人一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第12937157号、第23329453号、第7822004号“四季民福”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馆;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等。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内容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和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一引证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异议人一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抢注其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异议人一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引证在先注册第3260381号和第8105436号“民福居”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咖啡馆;餐厅”等。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二引证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异议人二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抢注其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912519号“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众云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
委托代理人:中商和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潇湘原味餐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标汇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民福居酒楼对被异议人北京潇湘原味餐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4912519号“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馆;咖啡馆;提供野营场地设施;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等。
异议人一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第12937157号、第23329453号、第7822004号“四季民福”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馆;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等。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内容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和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一引证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异议人一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抢注其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异议人一北京四季民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引证在先注册第3260381号和第8105436号“民福居”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咖啡馆;餐厅”等。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但是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二引证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异议人二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抢注其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异议人二北京民福居酒楼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912519号“聚京民福JUJINGMINFU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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