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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94996号“零售通如意”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729号
2020-03-03 00:00:00.0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394996号“零售通如意”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67452号商标、第3891190号商标、第4856955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均已被撤销,撤销决定现均已生效,撤销公告均刊登在2019年12月27日第1677期《商标公告》上,上述商标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2.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966326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394996号“零售通如意”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67452号商标、第3891190号商标、第4856955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均已被撤销,撤销决定现均已生效,撤销公告均刊登在2019年12月27日第1677期《商标公告》上,上述商标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2.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966326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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