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1287396号“大英”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299号
2020-03-05 00:00:00.0
| 申请商标 |
1287396 |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大英百科全书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大英博物馆托管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上海尚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87396号“大英”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8]第W037114号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在2015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以下称复审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一直在核定服务上使用复审商标,不存在三年不使用情形。申请人通过实体销售、网络宣传及销售等多种渠道对“大英”品牌服务在中国进行了大量使用。申请人开发了与《大英百科全书》相关的电脑程序,这些程序本身就包括计算机软件安装服务,与指定服务属于类似群组。《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是根据《大英百科全书》内容制作的游戏软件,申请人将复审商标使用于该游戏的电脑程序上,并进行发行传播。综上,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证据14至17为超期补充证据):
1、百度百科对申请人的介绍页面;
2、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的介绍;
3、北京大学图书馆网站对《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的介绍页面;
4、《大英百科全书》使用手册;
5、《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使用宣传册;
6、申请人出版的“大英”系列图书使用宣传册;
7、复审商标在当当网、京东、亚马逊等各大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宣传销售的页面截图;
8、申请人“大英”系列图书的网络媒体报道页面;
9、申请人“大英”商标系列产品所获奖项图片;
10、豆瓣对《大英百科全书》的介绍及读者评价;
11、《大英百科全书》收录张国荣的文章截屏;
12、报纸杂志相关报道;
13、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介绍页面;
14、BRITANNICA大英中国官方网站截图;
15、BRITANNICA大英系列图书产品图片;
16、2015-2018年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向申请人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汇款单;
17、BRITANNICA大英系列百科图书广告推广宣传资料。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
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为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并非申请人所谓的计算机软件安装服务。申请人理由中提到的《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是一种商品,并非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申请人提交的在线销售书籍等证据也不是复审商标在指定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行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或时间不在复审期间,或无本案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无关联性,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在中国进行了使用,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综上,被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我局将上述答辩意见寄送给申请人质证,申请人提交出了以下主要质证意见:
商标法并未规定商标需要单独使用的情形,来源于第三方的证据更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孔夫子旧书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出售完全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上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情况。申请人已开发大量电子资源及程序,不仅包括大英百科系列电子书,还有面向不同对象的学术或教育电子资源。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经复审查明:
1、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1997年7月4日申请注册,1999年6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上。
2、证据1是百度对申请人的介绍,与复审商标使用无关。证据2、3网络介绍、证据4、5手册及宣传册或未显示时间,或显示的时间不在复审期间,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的使用情况。证据6宣传册虽然显示了复审商标,但为自制证据,真实性难以确认。证据7为《大英儿童百科全书》等书籍商品的网络销售证据,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8中宣传报道或时间不在复审期间,或未显示复审商标及核定使用的服务,或无法确认是复审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情况。证据9《大英儿童百科全书》所获荣誉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10豆瓣网的评价未显示复审商标。证据11有关张国荣的文章截屏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12报纸杂志相关报道不在复审期间。证据13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介绍页面表明其为一款游戏软件,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核定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证据14申请人官网截图无法确定时间。证据15图书图片、证据16汇款单、证据17宣传资料均未显示复审商标或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申请人理由书中提交的孔夫子旧书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销售等页面不在复审期间,也不是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
我局认为,本案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为1999年6月2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实体问题适用199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
本案中,我局查明的事实表明,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在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和合法的商业使用。
依照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项、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大英博物馆托管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上海尚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87396号“大英”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8]第W037114号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在2015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以下称复审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一直在核定服务上使用复审商标,不存在三年不使用情形。申请人通过实体销售、网络宣传及销售等多种渠道对“大英”品牌服务在中国进行了大量使用。申请人开发了与《大英百科全书》相关的电脑程序,这些程序本身就包括计算机软件安装服务,与指定服务属于类似群组。《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是根据《大英百科全书》内容制作的游戏软件,申请人将复审商标使用于该游戏的电脑程序上,并进行发行传播。综上,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证据14至17为超期补充证据):
1、百度百科对申请人的介绍页面;
2、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的介绍;
3、北京大学图书馆网站对《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的介绍页面;
4、《大英百科全书》使用手册;
5、《大英百科全书》网络版使用宣传册;
6、申请人出版的“大英”系列图书使用宣传册;
7、复审商标在当当网、京东、亚马逊等各大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宣传销售的页面截图;
8、申请人“大英”系列图书的网络媒体报道页面;
9、申请人“大英”商标系列产品所获奖项图片;
10、豆瓣对《大英百科全书》的介绍及读者评价;
11、《大英百科全书》收录张国荣的文章截屏;
12、报纸杂志相关报道;
13、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介绍页面;
14、BRITANNICA大英中国官方网站截图;
15、BRITANNICA大英系列图书产品图片;
16、2015-2018年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向申请人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汇款单;
17、BRITANNICA大英系列百科图书广告推广宣传资料。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
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为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并非申请人所谓的计算机软件安装服务。申请人理由中提到的《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是一种商品,并非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申请人提交的在线销售书籍等证据也不是复审商标在指定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行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或时间不在复审期间,或无本案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无关联性,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在中国进行了使用,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综上,被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我局将上述答辩意见寄送给申请人质证,申请人提交出了以下主要质证意见:
商标法并未规定商标需要单独使用的情形,来源于第三方的证据更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孔夫子旧书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出售完全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上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情况。申请人已开发大量电子资源及程序,不仅包括大英百科系列电子书,还有面向不同对象的学术或教育电子资源。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经复审查明:
1、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1997年7月4日申请注册,1999年6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务上。
2、证据1是百度对申请人的介绍,与复审商标使用无关。证据2、3网络介绍、证据4、5手册及宣传册或未显示时间,或显示的时间不在复审期间,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的使用情况。证据6宣传册虽然显示了复审商标,但为自制证据,真实性难以确认。证据7为《大英儿童百科全书》等书籍商品的网络销售证据,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8中宣传报道或时间不在复审期间,或未显示复审商标及核定使用的服务,或无法确认是复审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情况。证据9《大英儿童百科全书》所获荣誉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10豆瓣网的评价未显示复审商标。证据11有关张国荣的文章截屏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无关。证据12报纸杂志相关报道不在复审期间。证据13百度百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介绍页面表明其为一款游戏软件,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核定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证据14申请人官网截图无法确定时间。证据15图书图片、证据16汇款单、证据17宣传资料均未显示复审商标或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申请人理由书中提交的孔夫子旧书网对《大英百科全书智力问答》的销售等页面不在复审期间,也不是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
我局认为,本案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为1999年6月2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实体问题适用199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
本案中,我局查明的事实表明,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在计算机数据库存取时间租赁服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和合法的商业使用。
依照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项、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