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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56587号“WASSUP CA LIFE”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1)商标异字第0000059170号
2021-05-12 00:00:00.0
异议人:福州拓旺佳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品兴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石金忠
异议人福州拓旺佳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石金忠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99期《商标公告》第43056587号“WASSUP CA LIF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WASSUP CA LIFE”指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裤子”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9925570号“WASSUP”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25类“婚纱”商品上。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英文字母组合、呼叫、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引证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3056587号“WASSUP CA LIFE”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广东品兴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石金忠
异议人福州拓旺佳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石金忠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99期《商标公告》第43056587号“WASSUP CA LIF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WASSUP CA LIFE”指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裤子”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9925570号“WASSUP”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25类“婚纱”商品上。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英文字母组合、呼叫、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引证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3056587号“WASSUP CA LIFE”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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