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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90932号“中科源码熊”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79701号
2024-10-28 00:00:00.0
异议人: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中盟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黄赞警
异议人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黄赞警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5290932号“中科源码熊”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中科源码熊”指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糖”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6192359号“中科ZK”、第1642917号“中科创新”、第12056371号“中科珍草”、第22211290号“中科健康”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糖”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或其显著部分文字“中科”,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在相同的消费市场共存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290932号“中科源码熊”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江苏中盟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黄赞警
异议人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黄赞警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5290932号“中科源码熊”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中科源码熊”指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糖”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6192359号“中科ZK”、第1642917号“中科创新”、第12056371号“中科珍草”、第22211290号“中科健康”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糖”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或其显著部分文字“中科”,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在相同的消费市场共存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290932号“中科源码熊”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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