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77139737号“伦太太”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31942号
2025-04-16 00:00:00.0
| 申请商标 | 引证商标 |
77139737 |
异议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信启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肇庆市伦大农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肇庆市伦大农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90期《商标公告》第77139737号“伦太太”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伦太太”指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无酒精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952636号、第3520956号“太太”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口服液;中药袋”、第30类“咖啡;糖;非医用营养粉”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有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故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114157号“太太TAITA及图”、第20516933号“太太及图”、第60251011号“太太”、第1028732号“TAITA及图”、第741240号“新太太”、第741238号“银太太”、第741239号“金太太”、第1615407号“好太太GOOD WIFE”、第4917717号“太太青春”、第6025511号“果汁太太GOZTOTO”、第35093797号“太太润丽”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2类“水(饮料);制软饮料用糖浆;啤酒”等商品上。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鉴于双方商标未构成近似,异议人请求我局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注册使用于第5类商品上的“太太”商标予以保护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等法律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7139737号“伦太太”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信启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肇庆市伦大农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肇庆市伦大农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90期《商标公告》第77139737号“伦太太”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伦太太”指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无酒精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952636号、第3520956号“太太”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口服液;中药袋”、第30类“咖啡;糖;非医用营养粉”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有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故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114157号“太太TAITA及图”、第20516933号“太太及图”、第60251011号“太太”、第1028732号“TAITA及图”、第741240号“新太太”、第741238号“银太太”、第741239号“金太太”、第1615407号“好太太GOOD WIFE”、第4917717号“太太青春”、第6025511号“果汁太太GOZTOTO”、第35093797号“太太润丽”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2类“水(饮料);制软饮料用糖浆;啤酒”等商品上。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鉴于双方商标未构成近似,异议人请求我局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注册使用于第5类商品上的“太太”商标予以保护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等法律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7139737号“伦太太”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