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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930536号“健九九”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41237号
2025-05-16 00:00:00.0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腾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周灿亮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商协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周灿亮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8期《商标公告》第75930536号“健九九”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健九九”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茶;草本茶;茶饮料”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89118号“999及图”、第9642910号“三九医药 999”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如予并存使用应不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在先注册并使用于第5类“药品”商品上的“999及图”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可以区分,且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商标赖以知名的商品属不同行业领域,关联性较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本案中,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及我局查明的事实表明,被异议人除本案被异议商标外,还在不同类别申请注册了“曼联”、“马黛哥”等多件与他人在先注册或使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被提起异议或被驳回。被异议人对其上述商标创意未能予以合理解释,其行为难谓正当。我局认为被异议人具有明显的抄袭和摹仿他人商标之故意,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亦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应予以核准。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930536号“健九九”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腾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周灿亮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商协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周灿亮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8期《商标公告》第75930536号“健九九”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健九九”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茶;草本茶;茶饮料”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89118号“999及图”、第9642910号“三九医药 999”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如予并存使用应不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在先注册并使用于第5类“药品”商品上的“999及图”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可以区分,且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商标赖以知名的商品属不同行业领域,关联性较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证据不足。本案中,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及我局查明的事实表明,被异议人除本案被异议商标外,还在不同类别申请注册了“曼联”、“马黛哥”等多件与他人在先注册或使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被提起异议或被驳回。被异议人对其上述商标创意未能予以合理解释,其行为难谓正当。我局认为被异议人具有明显的抄袭和摹仿他人商标之故意,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亦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应予以核准。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930536号“健九九”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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