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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142919号“云瓣智慧 YUNBAN WISDO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097072号
2025-04-03 00:00:00.0
| 申请商标 | 引证商标 |
79142919 |
申请人:临沂云瓣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律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142919号“云瓣智慧 YUNBAN WISDO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155744号“云瓣法治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9259878号“云瓣”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40473983号“云瓣书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70943859号“云瓣访客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24130368号“云瓣校园”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40491905号“云瓣书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39483481号“云瓣钱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41021551号“云瓣教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39483107号“云瓣商家”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第34472994号“云瓣支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第2174714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一)、第1138412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二)、第3645092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三)、第26596200号“LOONGCLOU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四)、第18935967号“腾讯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五)均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相比较,分别在文字构成、图形造型、整体印象等方面相似程度较高。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分别注册使用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十四、十五相比较,整体均尚可区分,故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委托代理人:北京律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142919号“云瓣智慧 YUNBAN WISDO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155744号“云瓣法治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9259878号“云瓣”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40473983号“云瓣书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70943859号“云瓣访客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24130368号“云瓣校园”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40491905号“云瓣书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39483481号“云瓣钱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41021551号“云瓣教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39483107号“云瓣商家”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第34472994号“云瓣支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第2174714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一)、第1138412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二)、第3645092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三)、第26596200号“LOONGCLOU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四)、第18935967号“腾讯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五)均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相比较,分别在文字构成、图形造型、整体印象等方面相似程度较高。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分别注册使用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十四、十五相比较,整体均尚可区分,故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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