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73939543号“JGGMOHL”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83877号
2024-11-12 00:00:00.0
异议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法居淘陶瓷卫浴商行
异议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法居淘陶瓷卫浴商行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6期《商标公告》第73939543号“JGGMOHL”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JGGMOHL”指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龙头”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7919762号“JOMOO”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龙头”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请求对其“九牧 JOMOO”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但鉴于我局已通过《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异议人在先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审查。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39543号“JGGMOHL”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法居淘陶瓷卫浴商行
异议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法居淘陶瓷卫浴商行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6期《商标公告》第73939543号“JGGMOHL”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JGGMOHL”指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龙头”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7919762号“JOMOO”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龙头”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请求对其“九牧 JOMOO”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但鉴于我局已通过《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异议人在先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审查。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39543号“JGGMOHL”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