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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19390号“远古匠心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35694号
2025-04-24 00:00:00.0
异议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赵殿臣
异议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赵殿臣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5期《商标公告》第76719390号“远古匠心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远古匠心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制饮料用糖浆;啤酒;果子粉;果昔;果汁;能量饮料;苏打水;软饮料;运动饮料;饮用水”。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075405号“匠心”、第21733607号“匠心酿造”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啤酒;姜汁啤酒;麦芽啤酒”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或其显著识别文字“匠心”,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719390号“远古匠心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赵殿臣
异议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赵殿臣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5期《商标公告》第76719390号“远古匠心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远古匠心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制饮料用糖浆;啤酒;果子粉;果昔;果汁;能量饮料;苏打水;软饮料;运动饮料;饮用水”。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075405号“匠心”、第21733607号“匠心酿造”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啤酒;姜汁啤酒;麦芽啤酒”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或其显著识别文字“匠心”,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719390号“远古匠心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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