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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951968号“QUANJING”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6712号
2025-02-25 00:00:00.0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郑州中澳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郑州中澳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3951968号“QUANJING”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QUANJING”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人事管理咨询;文秘;寻找赞助”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8531427号“QUANU及图”、第10550968号“全友QUANU”、第18531460号“全友QUANU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会计;寻找赞助;市场研究”等。虽双方商标部分指定使用服务在内容、方式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及整体外观有一定区别,因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注册并使用于第20类“家具”商品上的第1993755号“全友QUANYOU”等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双方商标整体有一定区别,且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并无密切关联,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恶意摹仿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51968号“QUANJING”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郑州中澳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郑州中澳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3951968号“QUANJING”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QUANJING”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人事管理咨询;文秘;寻找赞助”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8531427号“QUANU及图”、第10550968号“全友QUANU”、第18531460号“全友QUANU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会计;寻找赞助;市场研究”等。虽双方商标部分指定使用服务在内容、方式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及整体外观有一定区别,因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注册并使用于第20类“家具”商品上的第1993755号“全友QUANYOU”等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双方商标整体有一定区别,且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并无密切关联,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恶意摹仿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51968号“QUANJING”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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