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80654071号“海锠玻璃钢 HICHAIN-FR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222789号
2025-07-18 00:00:00.0
申请人:浏阳市海锠玻璃钢制品厂
委托代理人:北京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654071号“海锠玻璃钢 HICHAIN-FR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527481号、第30525415号、第29619523号、第74993895号、第1180300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长期的使用,已经取得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五于2024年6月6日已注册期满,截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引证商标自期满之日起已逾一年。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五注册期满未续展,丧失了专用权,且自期满之日起已逾一年,故,引证商标五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亦不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在整体印象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应为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故上述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涂层(建筑材料)等商品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较为接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同时在上述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上述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向我局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与引证商标一至三相区分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以外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委托代理人:北京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654071号“海锠玻璃钢 HICHAIN-FR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527481号、第30525415号、第29619523号、第74993895号、第1180300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长期的使用,已经取得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五于2024年6月6日已注册期满,截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引证商标自期满之日起已逾一年。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五注册期满未续展,丧失了专用权,且自期满之日起已逾一年,故,引证商标五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亦不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在整体印象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应为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故上述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涂层(建筑材料)等商品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较为接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同时在上述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上述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向我局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与引证商标一至三相区分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以外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建筑用玻璃;建筑用窗玻璃;涂层(建筑材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