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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38439号“汪汪队 立大功 大电影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344872号
2023-12-01 00:00:00.0
申请人:斯平玛斯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838439号“汪汪队 立大功 大电影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354703号“汪汪队立功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异议程序已被我局作出决定不予注册,该决定现已生效。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524112号“汪汪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被我局作出的商评字[2023]第0000094545号裁定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已产生法律效力。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袜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838439号“汪汪队 立大功 大电影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354703号“汪汪队立功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异议程序已被我局作出决定不予注册,该决定现已生效。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524112号“汪汪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被我局作出的商评字[2023]第0000094545号裁定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已产生法律效力。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袜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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