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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81191号“功夫一蛙来哒”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36678号
2024-05-21 00:00:00.0
异议人:蛙来哒(广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冯星群
异议人蛙来哒(广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冯星群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0期《商标公告》第72881191号“功夫一蛙来哒”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功夫一蛙来哒”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户外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5716355号“蛙来哒WALAIDA及图”、第71173071号“蛙来哒WALAIDA”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饭店商业管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与异议人上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上相近,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上述引证商标文字“蛙来哒”,且未形成与引证商标有明显区别的其他含义,双方商标并存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二者来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特定关联关系,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2881191号“功夫一蛙来哒”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冯星群
异议人蛙来哒(广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冯星群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0期《商标公告》第72881191号“功夫一蛙来哒”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功夫一蛙来哒”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户外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5716355号“蛙来哒WALAIDA及图”、第71173071号“蛙来哒WALAIDA”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饭店商业管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与异议人上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上相近,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上述引证商标文字“蛙来哒”,且未形成与引证商标有明显区别的其他含义,双方商标并存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二者来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特定关联关系,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2881191号“功夫一蛙来哒”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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