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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20881号“金牛牌JINNIUPA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208694号
2018-11-13 00:00:00.0
申请人:浏阳市金牛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5820881号“金牛牌JINNIUP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84784号“金牛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商标权冲突。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758882号“耕牛GENG NI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0683390号“正牛ZHENGNI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相比较,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有一定区别,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分别注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一般不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5820881号“金牛牌JINNIUP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84784号“金牛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商标权冲突。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758882号“耕牛GENG NI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0683390号“正牛ZHENGNI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相比较,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有一定区别,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分别注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一般不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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