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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389424号“朵尔顿DUOERDUN”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23294号
2025-03-19 00:00:00.0
异议人:希尔顿全球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周凤
异议人希尔顿全球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周凤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389424号“朵尔顿DUOERDUN”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朵尔顿DUOERDUN”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旅馆;饭店食宿服务;备办宴席”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01939号、第59619589号、第4521425号、第7593239号、第772922号“HILTON”,第4521423号、第7593240号、第4740696号、第4740695号、第1794773号“希尔顿”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和服务为第16类“纸制品及印刷品”、第20类“木、蜡、石膏或塑料制艺术品”、第24类“纺织品毛巾;纺织品洗脸巾”、第36类“公寓管理”、第39类“旅游安排”、第41类“现场娱乐服务”、原第42类“饭店;汽车旅店”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故未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饭店”服务上的“HILTON”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鉴于被异议商标与上述商标区别较大,因此被异议商标未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抄袭和摹仿,其注册不会误导公众,也不致损害异议人的利益,本案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扩大保护。异议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及其关联企业的在先字号权。在认定被异议商标侵犯他人在先字号权时,通常要求被异议商标与他人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本案中,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字号“希尔顿”不属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形,因此,难以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会损害异议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在先字号权。异议人另主张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规定缺乏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389424号“朵尔顿DUOERDUN”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周凤
异议人希尔顿全球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周凤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389424号“朵尔顿DUOERDUN”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朵尔顿DUOERDUN”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旅馆;饭店食宿服务;备办宴席”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01939号、第59619589号、第4521425号、第7593239号、第772922号“HILTON”,第4521423号、第7593240号、第4740696号、第4740695号、第1794773号“希尔顿”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和服务为第16类“纸制品及印刷品”、第20类“木、蜡、石膏或塑料制艺术品”、第24类“纺织品毛巾;纺织品洗脸巾”、第36类“公寓管理”、第39类“旅游安排”、第41类“现场娱乐服务”、原第42类“饭店;汽车旅店”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故未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饭店”服务上的“HILTON”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鉴于被异议商标与上述商标区别较大,因此被异议商标未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抄袭和摹仿,其注册不会误导公众,也不致损害异议人的利益,本案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扩大保护。异议人主张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及其关联企业的在先字号权。在认定被异议商标侵犯他人在先字号权时,通常要求被异议商标与他人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本案中,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字号“希尔顿”不属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形,因此,难以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会损害异议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在先字号权。异议人另主张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规定缺乏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389424号“朵尔顿DUOERDUN”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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