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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85996号“58”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5]第0000180555号
2025-06-09 00:00:00.0
申请人: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9185996号“58”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3030811号“58 您享”商标、第20529126号“58 美店”商标、第19906598号“58 优品”商标、第10890726号“贰58装饰及图”商标、第5554430号“Z58”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经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第16805447号“58 灯饰城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经无效宣告程序予以宣告无效,已满一年。第68413028号“北京五八云计算有限公司 BEIJING WUBA CLOUD COMPUTING CO.,LT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五已被撤销,引证商标六已被宣告无效,引证商标七未能获得初步审定,故引证商标一至七未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技术研究等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9185996号“58”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3030811号“58 您享”商标、第20529126号“58 美店”商标、第19906598号“58 优品”商标、第10890726号“贰58装饰及图”商标、第5554430号“Z58”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经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第16805447号“58 灯饰城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经无效宣告程序予以宣告无效,已满一年。第68413028号“北京五八云计算有限公司 BEIJING WUBA CLOUD COMPUTING CO.,LT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五已被撤销,引证商标六已被宣告无效,引证商标七未能获得初步审定,故引证商标一至七未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技术研究等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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