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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6942号“NEIGHBORS 左邻右舍 左右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98637号
2023-04-04 00:00:00.0
| 申请商标 | 引证商标 |
65206942 |
申请人:江苏亿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206942号“NEIGHBORS 左邻右舍 左右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96050号“左邻右舍”商标、第11269510号“左邻•右舍”商标、第58829338号“左邻右舍”商标、第15483224号“左右邻坊”商标、第48559679号“左邻右帮及图”商标、第64980235号“靓机 左右LIANGJIZUOYOU”商标、第64861576号“左右ZUOYOU及图”商标、第64855130号“左I右I”商标、第61862372号“左L右R”商标、第11025861号“左右名妆”商标、第34284606号“E左E右”商标、第63174496号“左右读书”商标、第60580524号“LEFT&RIGHT PET LET OUR FAMILY SERVICE YOUR FAMILY 左右宠物及图”商标、第64099533号“左右睡眠 ZUOYOU ZY”商标、第23832960号“左右牧场ZUOYOUMUCHANG”商标、第52347487号“左右沙发 沙发专家及图”商标、第64110868号“左右寝具 ZUOYOU BEDDING”商标、第64073929号“飒 左右及图”商标、第18507414号“左右鞋坊生活馆ZUOYOUXIEFANGSHENGHUOGUAN”商标、第9881461号“左田右ZUOTIANYOU”商标、第13190909号“左右易购”商标、第19270757号“左右会议”商标、第64095781号“左右睡眠 ZUOYOU ZY”商标、第62998087号“左碗右筷”商标、第11942149号“左右香水”商标、第8569268号“左右实讯 BAOTOUZUOYOUSHIXUNGUANGGAO及图”商标、第22567263号“邻博便民中心 NEIGHBORS CONVENIENCE CENT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二十七)在文字构成、含义、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三、十六经驳回复审程序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经生效。引证商标六、七、八、九、十二、十四、十七、十八、二十三在注册申请程序中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六至九、十二、十四、十六至十八、二十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引证商标五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十三、二十四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为有效的在先申请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汉字“左邻右舍”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的汉字部分在呼叫、文字构成方面相近,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部分“左右”与引证商标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的汉字部分在呼叫、文字构成方面相近,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宣传等服务与上述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核定或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206942号“NEIGHBORS 左邻右舍 左右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96050号“左邻右舍”商标、第11269510号“左邻•右舍”商标、第58829338号“左邻右舍”商标、第15483224号“左右邻坊”商标、第48559679号“左邻右帮及图”商标、第64980235号“靓机 左右LIANGJIZUOYOU”商标、第64861576号“左右ZUOYOU及图”商标、第64855130号“左I右I”商标、第61862372号“左L右R”商标、第11025861号“左右名妆”商标、第34284606号“E左E右”商标、第63174496号“左右读书”商标、第60580524号“LEFT&RIGHT PET LET OUR FAMILY SERVICE YOUR FAMILY 左右宠物及图”商标、第64099533号“左右睡眠 ZUOYOU ZY”商标、第23832960号“左右牧场ZUOYOUMUCHANG”商标、第52347487号“左右沙发 沙发专家及图”商标、第64110868号“左右寝具 ZUOYOU BEDDING”商标、第64073929号“飒 左右及图”商标、第18507414号“左右鞋坊生活馆ZUOYOUXIEFANGSHENGHUOGUAN”商标、第9881461号“左田右ZUOTIANYOU”商标、第13190909号“左右易购”商标、第19270757号“左右会议”商标、第64095781号“左右睡眠 ZUOYOU ZY”商标、第62998087号“左碗右筷”商标、第11942149号“左右香水”商标、第8569268号“左右实讯 BAOTOUZUOYOUSHIXUNGUANGGAO及图”商标、第22567263号“邻博便民中心 NEIGHBORS CONVENIENCE CENT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二十七)在文字构成、含义、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三、十六经驳回复审程序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经生效。引证商标六、七、八、九、十二、十四、十七、十八、二十三在注册申请程序中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六至九、十二、十四、十六至十八、二十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引证商标五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十三、二十四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为有效的在先申请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汉字“左邻右舍”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的汉字部分在呼叫、文字构成方面相近,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部分“左右”与引证商标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的汉字部分在呼叫、文字构成方面相近,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宣传等服务与上述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核定或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九至二十二、二十四至二十七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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