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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24800号“TOUS FRIEND”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103824号
2023-09-12 00:00:00.0
异议人:圣•托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异议人:佐藤周太
委托代理人:河南中原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异议人圣•托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佐藤周太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22期《商标公告》第66924800号“TOUS FRIEND”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TOUS FRIEND”指定使用于第14类“首饰配件;小饰物(首饰);项链”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415065号、第47936419号“TOUS”、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682707号“TOUS”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贵重金属合金;首饰盒”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字母“TOUS”,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因而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6924800号“TOUS FRIEND”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异议人:佐藤周太
委托代理人:河南中原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异议人圣•托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佐藤周太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22期《商标公告》第66924800号“TOUS FRIEND”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TOUS FRIEND”指定使用于第14类“首饰配件;小饰物(首饰);项链”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415065号、第47936419号“TOUS”、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682707号“TOUS”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贵重金属合金;首饰盒”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字母“TOUS”,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因而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6924800号“TOUS FRIEND”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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