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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872806号“百雨山”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76481号
2024-10-21 00:00:00.0
异议人: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梅州市百雨商贸有限公司
异议人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梅州市百雨商贸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5期《商标公告》第73872806号“百雨山”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百雨山”指定使用于第32类“水(饮料);矿泉水(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6897419号“百岁山”、第14456894号“景田百岁山”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2类“无酒精果汁饮料;水(饮料)”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矿泉水”商品上的“景田”和“百岁山”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二者共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的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872806号“百雨山”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梅州市百雨商贸有限公司
异议人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梅州市百雨商贸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5期《商标公告》第73872806号“百雨山”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百雨山”指定使用于第32类“水(饮料);矿泉水(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6897419号“百岁山”、第14456894号“景田百岁山”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2类“无酒精果汁饮料;水(饮料)”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矿泉水”商品上的“景田”和“百岁山”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二者共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的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872806号“百雨山”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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