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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879719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32877号
2025-04-18 00:00:00.0
异议人: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上海安确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上海安确测量技术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879719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数量显示器;网络通信设备;测量器械和仪器;测压仪器”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0444197号“图形”、第17727438号“懂车帝”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时间记录装置;邮戳检验器”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构图手法及整体视觉上存在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本案中,异议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懂车帝”商标予以保护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在先商标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著作权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879719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上海安确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上海安确测量技术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879719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数量显示器;网络通信设备;测量器械和仪器;测压仪器”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0444197号“图形”、第17727438号“懂车帝”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时间记录装置;邮戳检验器”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构图手法及整体视觉上存在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本案中,异议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懂车帝”商标予以保护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在先商标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著作权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879719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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