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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21762号“雅苒高美”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3684号
2025-01-14 00:00:00.0
异议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常绿狮马(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异议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常绿狮马(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5121762号“雅苒高美”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雅苒高美”指定使用在第1类“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化肥;植物营养剂;土壤改良制剂;农业用土壤调理剂;化学肥料;植物用生物刺激剂;农业用土壤调节剂;种植土”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075912号“雅苒”、第6288168号“雅苒苗乐”、第6288166号“雅苒福钙”、第6288170号“雅苒威特”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类“肥料;碳酸氢铵;硝酸铵”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原料成分、生产制作工艺、销售渠道等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故已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121762号“雅苒高美”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常绿狮马(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异议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常绿狮马(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5121762号“雅苒高美”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雅苒高美”指定使用在第1类“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化肥;植物营养剂;土壤改良制剂;农业用土壤调理剂;化学肥料;植物用生物刺激剂;农业用土壤调节剂;种植土”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075912号“雅苒”、第6288168号“雅苒苗乐”、第6288166号“雅苒福钙”、第6288170号“雅苒威特”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类“肥料;碳酸氢铵;硝酸铵”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原料成分、生产制作工艺、销售渠道等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故已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121762号“雅苒高美”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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