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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92267号“汇跑 Q219S”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0)商标异字第0000089272号
2020-08-27 00:00:00.0
异议人:河南肆拾贰点壹玖伍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君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
异议人河南肆拾贰点壹玖伍酒业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38期《商标公告》第32492267号“汇跑 Q219S”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汇跑 Q219S”指定使用于第33类“米酒;烈酒(饮料);白酒”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的第32291957号“42195”商标已被我局驳回,并经驳回复审裁定不予核准注册,对被异议商标的获准注册未构成在先权利障碍。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296628号“42.195”商标、第28575726号、第22418213号“肆拾贰点壹玖伍”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3类“米酒;烈酒(饮料);白酒”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可判为近似商标,因而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申请被异议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2492267号“汇跑 Q219S”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河南君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
异议人河南肆拾贰点壹玖伍酒业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38期《商标公告》第32492267号“汇跑 Q219S”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汇跑 Q219S”指定使用于第33类“米酒;烈酒(饮料);白酒”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的第32291957号“42195”商标已被我局驳回,并经驳回复审裁定不予核准注册,对被异议商标的获准注册未构成在先权利障碍。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296628号“42.195”商标、第28575726号、第22418213号“肆拾贰点壹玖伍”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3类“米酒;烈酒(饮料);白酒”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可判为近似商标,因而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申请被异议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2492267号“汇跑 Q219S”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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