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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46980号“蟠桃盛宴 PAN TAO SHENG Y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40212号
2017-11-15 00:00:00.0
申请人:刘志钢
委托代理人:杭州裕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46980号“蟠桃盛宴 PAN TAO SHENG Y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7947902号“月中桂及图”商标,第16386939号图形商标,第17828131号“神恋Shen Lian及图”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上差异显著,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委托代理人:杭州裕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46980号“蟠桃盛宴 PAN TAO SHENG Y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7947902号“月中桂及图”商标,第16386939号图形商标,第17828131号“神恋Shen Lian及图”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上差异显著,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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