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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47828号“全德友记”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5)商标异字第0000029536号
2025-04-10 00:00:00.0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山东远雄商贸有限公司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山东远雄商贸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8期《商标公告》第75747828号“全德友记”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全德友记”指定使用于第35类“广告;会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550968号、第38615887号“全友QUANU”、第18531491号“全友家居 绿色全友·温馨世界”、第72449356号“全友U管家”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替他人推销;簿记”等服务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家具”商品上的“全友QUANYU”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本案中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在先字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747828号“全德友记”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山东远雄商贸有限公司
异议人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山东远雄商贸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8期《商标公告》第75747828号“全德友记”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全德友记”指定使用于第35类“广告;会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550968号、第38615887号“全友QUANU”、第18531491号“全友家居 绿色全友·温馨世界”、第72449356号“全友U管家”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替他人推销;簿记”等服务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家具”商品上的“全友QUANYU”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本案中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在先字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747828号“全德友记”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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